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聚焦区域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开展宣传,展现成都商务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精神,服务国家和全省战略部署的决心意志和担当作为,助力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二、服务内容
(一)围绕双城协同开放发展开展宣传
聚焦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共建国际消费目的地为着力点,对联手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成渝消费”全新IP,以及共建“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和“成渝—欧盟”“成渝—东盟”合作平台等进行宣传,展现“双城”经济圈消费魅力。
(二)围绕都市圈深度融合发展开展宣传
聚焦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以推动同城区域重点任务清单落地为落脚点,对成德临港、成资临空、成眉高新技术“三区三带”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等进行宣传,展现“双城”经济圈建设产业支撑和开放合力。
(三)围绕“干支”联动协调发展开展宣传
聚焦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以持续推进蒲江县、都江堰市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切入点,对做优做强郊区新城、联动开展农商对接和电商助农等进行宣传,展现“干支”深度交流、资源互通和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场景。
三、宣传要求
(一)服务期内在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刊发2个版面(可拆分使用),提供动态信息推广不少于40次,其中联动重庆市级媒体开展信息推广不少于5次。
(二)宣传承办单位应加强舆情监控、危机应对处置和正面引导。
(三)宣传承办单位须组建团队,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执行工作,不得擅自透露敏感信息。
(四)本宣传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及相关资料,归成都市商务局所有。服务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5%,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剩余35%。
(二)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四)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40万元(大写肆拾万圆整),财政资金。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市商务局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取消。市商务局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无记名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项目承办确认通知书。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2年6月21日9:30,在成都市政府第四办公区A107会议室(蜀锦路68号)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61883728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