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深…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自贸试验区的指示精神,紧扣成都自贸试验区国家使命和建设要求,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成都市商务局拟开展《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项目,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为开展更高开放水平改革试验做好压力测试准备。

二、服务要求

编制形成《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深入分析CPTPP贸易规则,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多个维度提炼关键点和创新点,研判国际投资贸易治理趋势、贸易规则变化。

2、对标CPTPP主要条款,研究成都自贸试验区现行贸易规则与CPTPP条款的主要差距。

3、梳理成都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验任务进展情况,在深入调研成都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工作推进进程中存在的突破瓶颈及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成都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薄弱环节。

4、结合上述结论,以CPTPP贸易规则为引导,结合成都自贸试验区具体情况,提出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总体思路,探索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创新方向和突破点。

5、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进行压力测试,提出深化制度型开放对策建议,完成《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

6、结合研究报告,深度精准对标CPTPP,针对成都自贸试验区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条件和资源要素,制定《成都自贸试验区对标CPTPP行动方案》,开展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推动成都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能变革。

三、成果要求

编制形成《成都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研究》报告以及制定《成都自贸试验区对标CPTPP行动方案》,成果以可编辑文档形式提交,纸质文档统一编制成册。

四、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项目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四)验收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五、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40万元,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市商务局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取消。市商务局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无记名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项目承办确认通知书。

七、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六)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

九、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商务局701会议室(蜀锦路68号C栋7楼)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书面向成都市商务局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联系人:王一舟 联系电话:61883673,18615760860

       报名邮箱:cdzmsyq@163.com

附件1:综合评分明细表

附件2:比选报名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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