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
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22〕12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
凡推荐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22〕1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填报《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表》(附件1、附件3),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准备材料。各区县、开发区推荐企业至少1户。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考核评价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省工信厅将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向考核取得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凡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一是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二是工业设计企业。
(二)申报条件。一是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是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请推荐。申报单位将申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已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信局。
(四)上报时间。各县区于2022年6月30日前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生产性服务业科(803室)。
(五)其他要求。企业申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需通过“不来即享”平台申报,请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指导企业做好申请材料上传工作。
联系人:王建中 联系电话:0931-8775346
邮 箱:550257242@qq.com
附件:1.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申报汇总表
3.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表
4.“不来即享”平台操作说明
5.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兰工信发【2022】6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通知.pdf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