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宁夏友立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奖补和升规工业企业奖补)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奖补资金3900万元。
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奖补和升规工业企业奖补)资金进行了全面评价,综合得分为92.91分,评价等级为“优”。
从评价分析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立项充分,组织实施规范,奖补标准公开透明,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评价结果显示,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在质量效益、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示范效应等方面明显优于其他中小企业。升规工业奖补对提高企业入规积极性,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得到了中小企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资金下达后,个别市县(区)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及时督促市县(区)财政和工信部门尽快兑付资金,缩短奖补资金到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