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请本市符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关于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相关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
根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各省市本次推荐申报企业不超过20家。为方便企业申报、提高工作效率,拟请申报企业先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由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确定本次推荐企业名单。入选企业接到通知后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我委,由我委统一上报商务部。本次未入选上报企业,纳入申报备选企业库,优先参加明年申报。
请申报企业于7月22日(周五)中午前将电子申报材料(不盖章申报书Word格式和盖章申报书PDF格式各一份)发送至邮箱:shsw2207@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
3、《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城市、企业)申报书》
联系人:朱雪琴
联系电话:23110636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