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15号),现将下达我市的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2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用于帮扶中西部省份在榕务工脱贫人口稳岗稳工。该项指标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榕财统[2019]15号)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分配明细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