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本市自然科学研…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专业范围

生物医药、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新材料与新能源、农业、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辐照、天文、古生物、物理、数学。

二、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时间安排

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和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8月11日(星期四)—8月23日(星期二);单位审核公示推荐,8月11日(星期四)—9月6日(星期二);评审机构审核,8月—9月;答辩评审,拟定于11月。“直通车”及高、中级需进行答辩评审。

(二)具体流程

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评审结果验收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

三、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一)补充资料填报

申报人需在系统“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注明工作性质(“基础研究工作”“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对三类人员不同的业绩要求进行填报。

(二)材料要求

系统中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对于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三)防疫要求

将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现场答辩相关准备。

(四)关注短信通知

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948,010—88827905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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