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十七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有关要求,湖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2021)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北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调查了解企业实际运营状况,客观准确评估省内各地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摸清企业对当前发展环境的真实诉求,为政府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营造良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二、评估内容
以省内除武汉市外的16个市(州)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评估对象,覆盖市(州)本级、县区及部分乡镇,对中小企业市场环境、融资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及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估。评估结果将视情公开发布,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三、评估安排
本次评估由武汉科技大学作为第三方机构独立承担,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对接,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完成各项评估工作。评估工作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填报、企业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查询、现场访谈、实地暗访或第三方穿行测试等多种方式开展。企业线上问卷调查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实地评估工作拟于7月下旬至8月底进行,通知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组织本地相关部门真实准确填报《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2021)调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待实地评估时提交给评估工作组,电子版(含扫描件)发至邮箱631773797@qq.com。
(二)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于8月10日前填报《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2021)问卷调查》(附件2),由企业自行访问网址https://www.wjx.cn/vm/eZFD3oC.aspx或扫描二维码完成填报。各地填报企业数量要求见附件3,样本企业应覆盖典型区县及乡镇,企业类型应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所属产业应以第二产业为主,适当覆盖第一、三产业。
(三)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评估工作组的对接,安排专人联络,认真配合做好实地调研、企业访谈等工作。7月22日前将各市(州)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631773797@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1.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罗荐莉 13997988898
2.武汉科技大学评估工作组: 程 晨 133171478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