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节函〔2022〕471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水利厅
关于组织推荐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业节水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工业高效用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决定遴选一批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及范围
(一)咨询服务方向
主要面向为工业企业、园区提供节水诊断、节水能力培训等服务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业节水政策、标准和规范研究的有关协会、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其他适合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方向
主要面向为工业企业、园区提供工业节水与水处理产品装备、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工业节水与水处理涵盖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净化处理、废水循环利用,市政污水和再生水、海水、苦咸水、矿井水、雨水等工业利用,智慧节水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一)咨询服务方向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河北省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单位。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工业节水服务的办公条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从事工业节水或绿色发展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4.机构人员熟悉工业节水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先进工艺技术装备。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合作或外聘专家数量不超过专职人员的30%;
7.优先支持河北工业诊所、河北省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二)工业节水与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方向申请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业节水与水处理服务五年及以上;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年均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出具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方案咨询、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综合能力,具有相关资质,节水服务能力强,近三年服务项目节水能力达到1500万立方米以上;
4.工艺设计、系统集成、运行管理中应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具备产品装备制造的企业应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5.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无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等;
6.《工业节水与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自评表》(见附表3-4)自评分值达到80分以上。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按照自愿原则,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方向编写提交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参考附件2)或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申报书(参考附件3),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直单位、省级协会、省外机构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提出申请。
(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水利部门负责对所属地申请单位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水利部门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附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1),同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审核。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水利厅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等,择优选出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布。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机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五)请各市于2022年9月1日前,统一将推荐申报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核意见正式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抄送省水利厅。
联系人及电话:阎宁亚 0311-87800469
3.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申报书、3-1.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申请表、3-2.文字说明材料参考提纲、3-3.证明材料参考提纲、3-4.工业节水与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自评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水利厅
2022年8月1日
河北关于组织推荐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