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183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183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人工智能、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卫星应用等新兴产业和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西安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经济规模基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技术中心设立在西安市区域内。

(三)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创新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六)企业在申请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严重涉税违法行为;

2.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区-XX企业”。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编写提纲)。

(三)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申报企业还需提供统计报表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五)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相关附表和证明材料(附件4)。

(六)其他佐证资料(主要是证明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和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承诺书(附件5)。

四、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予以推荐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按照《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对企业行业类别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大类填写。《办法》及相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市工信局网站搜索查阅。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动向企业做好新《办法》的解读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初审,于9月2日前将1份推荐文件和1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并将附件1电子版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jishu2025@163.com。

联系人:马强 电话:86788952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26室

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封面)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5.承诺书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