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1座加油站项目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新商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我局对乌鲁木齐市隆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银泉街新建1座加油站项目申请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查,拟批准该加油站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29日- 2022年8月4日。若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乌鲁木齐市粮食局)联系。联系电话:0991-8892378 监督投诉电话: 0991-8854308。
附件:新建加油站项目公示表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