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以保障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系列“组合拳”在首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主要目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逐步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科教中心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认真研究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发展思路,分类指导,积极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同时简政放权,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确保文化阵地安全。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底线意识,牢牢占领文化阵地,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主动仗,为实现总目标凝聚强大文化力量。通过落实现代文化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基本全覆盖,形成市、区(县)、片区(乡镇)、村(社区)的四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各族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的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