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等省级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无人驾驶背景下的出行模式、市场均衡与系统优化管理研究”等1257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项目列入2022年省科技项目计划。经费从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无人驾驶背景下的出行模式、市场均衡与系统优化管理研究”等1257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项目列入2022年省科技项目计划。经费从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中支出9309万元,具体项目经费及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等规定执行。
将“非小细胞肺癌免疫检查点的分子影像检测与“放射-免疫”多靶点联合治疗体系的构建”等16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列入2022年省科技项目计划。其中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推荐的14个经费自筹项目经费由厦门市负责筹措,项目参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由厦门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项目任务书,并负责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省创新实验室承担的杰青和重点项目经费从已下达的省创新实验室建设经费中列支,并与科技厅签订任务书。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新上项目计划与经费表(省级)
2.2022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新上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
3.2022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新上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厦门地区经费自筹项目、省创新实验室项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金等省级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