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工作队伍,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2022〕-20),市科技局通过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组织了2022年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备案和服务对接工作,共有208名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22名企业科技特派员、26名农业科技特派员、26名技术经纪人特派员、57个团队科技特派员达到派驻服务条件,服务单位共计643家。现就有关派驻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科技特派员(团)管理工作
请各派出单位统筹做好科技特派员(团)日常工作安排,支持科技特派员(团)做好对派驻单位的帮扶工作。已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工作室作用,为科技特派员(团)开展服务做好保障。本批次派驻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底,科技特派员(团)为履行三方年度合作协议发生的必要支出可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2022〕-20),在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做好科技特派员(团)服务工作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主动做好与服务本地科技特派员(团)的沟通对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科技特派员(团)的沟通、联系,为科技特派员(团)服务创造良好条件。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科技特派员(团)日常工作管理,并及时协调解决特派员(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做好科技特派员(团)工作记录
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增加科技特派员工作记录功能,各位科技特派员和团队要及时在平台记录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服务成效等情况。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填写情况和服务成效将作为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团)工作制度
请各科技特派员(团)派出单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科技特派员(团)管理和工作需要,在科技特派员(团)选派、考勤、培训、经费使用、绩效考核、收入激励、日常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科技特派员(团)工作成效。
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瑞钰
电话:85057595
邮箱:sjzkjjgxc@163.com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石家庄市级科技特派员(团)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