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第十批)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港口发展行动纲要(2014-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4〕31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港口发展行动纲要(2014-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4〕31号)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5〕151号)等有关规定,经第三方审计和省港航中心复核,福州九龙船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符合奖励补贴条件,现公示如下:

1660619347-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公示期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9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专项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受理部门:省港航中心,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283号,邮编:350002(省港航中心);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编:350001(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省港航中心叶建芽,联系电话:0591-87077558,传真:0591-87077941;省交通运输厅张秀清,联系电话:0591-87077872,传真:0591-870773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16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第十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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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福建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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