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才〔2022〕49号)精神,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研究提出有效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总结内容
(一)科普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强省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包括科普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发挥作用的情况;科普在促进科技创新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科普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产业,推动科普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等。
(二)政府领导、组织管理科普工作的情况。包括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政府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优化配置科普资源的情况;政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开展科普工作,构建协同共建的科普管理与运行机制的情况;科协在科普工作中发挥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的情况等。
(三)社会各界共同承担科普传播任务的情况。包括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学生参加校内、校外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撰写、科技考察等科普活动,与时俱进助力“双减”工作的情况;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性互联网站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科普传播的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科普工作的情况;加强科学生产、技术应用、文明生活等农村科普工作,扶持脱贫地区科普工作的情况等。
(四)科普经费保障和使用的情况。包括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使用、管理的落实,并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科普工作的情况;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设立科普基金、捐赠财产,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的情况;科普经费和资助财产管理使用的情况等。
(五)科普资源供给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包括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的情况;现有科普场馆、设施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的情况;科普基地建设情况;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情况等。
(六)科普人才教育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情况。包括组织支持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参与科普活动的情况;培养高素质科普专业、专职人员,财政投资建设科普场馆配备必要专职人员的情况;表彰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普组织和个人的情况;探索完善科普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激励机制的情况等。
(七)进一步完善科普法律规定的意见建议。包括法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促进科普工作创新发展的建议;修改完善《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的建议等。
二、工作要求
对《科学技术普及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切实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科研机构、社区、学校、企业、科技馆、科普基地等相关单位科普工作情况。摸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等社会各界的科普工作履职情况,总结和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法意见建议。
三、总结报送
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人才处。电子版发送邮箱:sxskjtrcc@126.com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3室
联系人:吴玉祥
联系电话:0351-4060103
附件:《科学技术普及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落实情况总结提纲.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