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兑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通知》(黑工信规划联发〔2022〕29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兑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通知》(黑工信规划联发〔2022〕29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现就申报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局负责将省通知及时传达到所辖区域内相关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依据省通知及实施细则要求,指导所辖区域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对企业项目申报的相关内容严格把关。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申请兑现政策的请示文件,联合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就本地申报项目入统情况与同级统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三、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汇总后,将请示文件2份(附加盖公章的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真实性承诺5份(附电子版光盘2份),分别送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1份请示及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4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真实性承诺,2份光盘)与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1份请示及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1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真实性承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

四、企业申报材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符合要求。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  蔡永丰:84664196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宋庆虎:84853490

附件1:关于兑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1-1: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xls

附件2报告模板.doc

附件3真实性承诺.doc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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