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2014年—2019年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示范企业)进行了复核,经县(区)初审、五市审核报备、我厅复审汇总,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等32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通过复核,继续保留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宁夏风霸机电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未通过复核,拟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现将复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实名反映。
电话:0951-6363644 邮箱:gxtzxc@163.com
附件:
1.拟通过复核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2.拟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1.拟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企业名单.wps
2.拟通过复核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