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第19届东博会“魅力之城”重庆经贸合作交流对接会承办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2年8月下旬至2022年9月底。
(三)服务内容
1.有效对接资源,配合执行整体活动方案;
2.负责相关会议场地的考察、比选、租用;
3.按要求负责“魅力之城”重庆经贸合作交流对接会的会场设计、会场搭建、视频软件、同传间搭建、同传翻译、录音录像、会场设备调控保障等工作;
4.按要求负责邀请东盟国家、广西、重庆等地企业、商协会参会,负责配合完成活动策划实施及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
5.按要求负责会议材料准备、资料翻译、成果跟进、媒体联络等具体承办工作;
6.按要求完成其他会务工作。
(四)费用预算:38.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评估方案 | 75 | 1.供应商需设计策划总体方案,包括活动的举办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拟定活动流程及内容。根据供应商拟定的总体方案的全面性、专业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横向比较评分。
优:40分,良:30分,差:15分,未提供:0分。 2.根据拟派项目主要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横向比较打分。 优:20分,良:15分,差或未提供:0分。 3、项目时间安排情况,满分15分。有详细的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评估。 优:15分,良:10分,差或未提供:0分。 |
2 | 项目经验 | 15 | 1.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办过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在境内或境外主办相关大型展览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5分。
2.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办过省部级部门及以上政府在境内或境外主办相关对外经贸活动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5分。 3.2018年1月1日至今,承办过国家级展会期间的重庆相关会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5分。 |
3 | 投标报价 | 10 | 所有初审合格竞标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
注:采购领导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案例和荣誉的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含社保);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五、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12:00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1911办公室
(三)联系人:李老师
(四)联系电话:023-6266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