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新材料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提质,补齐产业链、创新链短板,我厅拟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现就该采购服务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对参加投标供应商,将围绕报价、团队实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预算金额:不超过13.95万元。
二、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2.投标人应熟悉国内外及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熟悉新材料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有较为丰富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相关业务的经验;
3.投标人应成立目录编制咨询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至少应有3名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或省级政府部门相关重大课题,或编制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新材料目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参考目录编制咨询服务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对省工信厅征集的福建省重点新材料情况进行整理、分类、汇总等工作,全面分析国内及省内重点新材料创新生产、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
(2)根据国家和本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发展重点和特色优势,对征集的材料产品是否列入目录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拟列入目录的项目提出需要涵盖的产品关键性能技术指标等内容。
(3)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拟列入2022年度目录的项目从政策性、专业性方面进行研究论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针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材料,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二是关键基础短板材料,填补国内空白,补齐产业链短板;三是充分体现本省优势重点新材料特点,在细分领域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四是对拟列入目录的产品参数进行把关,确保参数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引领性、先进性,提升目录整体质量。
(4)编制形成2022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
2.验收条件。中标人根据实际目录编制工作安排,出具相关报告材料。
3.项目开展工作中所用车辆、设备与耗材费用等由项目承接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报价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3.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有关事项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免费下载。
(二)投标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9月29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投标人应于10月10日前将项目报名表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项目采购单位,于10月11日将密封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于开标时间现场提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七楼会议室。
(四)说明。
如遇疫情管控等特殊原因,供应商无法现场参会的,可向采购单位提出线上评标申请,并在10月11日评标会前寄达密封投标响应文件及线上参评申请书(单位盖章),采购单位将视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评审全过程录相记录。
联系人:郑女士,0591-87800679,87569054(传真);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12室。
2.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