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新财规〔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自治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的360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1)、2022年自治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的598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新技术处: 魏迪雅 0991-3626571、3824870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陈龙忠 0991-3836149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拟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企业名单
附件2.2022年度自治区拟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企业名单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