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情况公示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修正)的有关规定,…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修正)的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对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经评审,认为该企业达到报废机动车(不含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验收条件,拟通过报废机动车(不含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厅机关纪委或资源综合利用处反映。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0871-63512537

资源综合利用处  0871-63512586

附件:云南省新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专家验收评审意见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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