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昆政发〔2020〕26号)修订情况公示如下:
一、删除第(五)项“支持区块链技术及产业发展”子项“ 3.鼓励本地区块链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按照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3号〕)要求,开展申请登记备案工作,对国家网信办认定为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的昆明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删除第(五)项“支持区块链技术及产业发展”子项“4.支持规划建设区块链算力中心”中的“给予用地价格优惠” 。删除第(十二)项“强化园区生产要素保障”中的“优先”。删除第(十三)项“支持引进数字经济领军企业”中的“对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确定扶持政策”。同时,删除标题词“领军”。删除第(十五)项“支持市场开放。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我市数字经济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且采购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本市企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5%,最高50万元补贴”。删除第(十八)项中的“政策有关扶持资金额度视企业和项目经济贡献、发展潜力、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定后予以支持”。
二、将第(五)项“支持区块链技术及产业发展”子项“2.优先安排一批区块链项目作为全市的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对党政机关申报区块链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给予优先安排建设,力争建设3—5个区块链项目。”调整为“2.依法依规安排一批区块链项目作为全市的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对党政机关申报区块链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给予优先安排建设,力争建设不少于3—5个区块链项目。”将第(十)项“全市开展数字经济园区认定工作”中“全市认定1—3家数字经济园区认定”调整为“全市开展数字经济园区认定工作”。将第(十四)项“对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年增幅较好的成长型企业,视其经济贡献、发展潜力等因素 ”调整为“经综合评定后”。
三、在第(六)项“开放重点应用领域”中增加“智慧市场监管”。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照调整后的文件内容执行,已经出台的有关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应当及时对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