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我厅起草了《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厅中小企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请予支持为盼。
中小企业处联系人:黄亚星 联系电话:0591-87609679
传真:0591-87833147 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
附件:《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