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1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拟于近期组织填报2021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时间要求

列入2021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中的重点产业创新链(群)项目。填报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单位在线填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填报(使用申请项目账号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经费中期检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未按时填报的不予受理(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登录地址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kjt.shaanxi.gov.cn)首页,填报完成经单位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科技经费管理服务中心审核。

(二)项目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各项目单位填报的具体情况,组织专门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未提交报告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报告填报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省科技厅科技经费管理服务中心(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做好此项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我省为科研人员减负的有关要求,本次填报不报送纸质材料,各有关人员应坚守诚信,按照规定时间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未按时提交报表的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联系人:业务咨询 谭 越 029-85240130

省科技厅 王 林 029-81294717

省财政厅 常宇航 029-68936097

技术支持 18089296080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填报2021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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