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上海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140号)和上海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140号)和上海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1〕8号)要求,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形成有区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经各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黄浦区、奉贤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参评“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拟推选黄浦区、奉贤区、浦东新区、闵行区、虹口区为“上海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候选区。现定于2022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对以上候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如您对本公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教委托幼工作处、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市发展改革委人口综合处书面反映,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市教委托幼工作处 汤婷婷,电话:23117218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胡 娟,电话:23117944

市发展改革委人口综合处 葛王琦,电话:2311948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2116室,邮编:200003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