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扎实推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扎实推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科学深化提升、大力倡导推进的农村工作机制重大创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决定在全省乡镇(街道)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总体原则,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科技特派员为重要抓手,在乡镇(街道)布局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科技人员的服务带动作用,着力打造科技创新提升农业进步的“桥头堡”、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的“加速站”、科技创新培养高素质农民的“生力军”

(二)建设原则

一是党建引领,科技支撑遵循党管人才要求,坚持党对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统一领导,丰富科技特派员在服务地区的党组织体系,鼓励成立科创临时党支部,发挥科技特派员党的“三农”政策宣传队作用,以党的领导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以科技创新服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是乡镇主体,三级联动。着力依托乡镇(街道)的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站设室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的统筹指导作用,坚持共建共抓共促,打造最基层一线的科技创新服务站点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乡镇(街道)主导特色产业,集成科技特派员创新项目、成果、资金等要素,布局创新链、培养人才链、完善产业链,有效提升科技供给能力,提升科技支撑乡镇(街道)发展的显示度,形成具有乡镇(街道)特色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功能及标准

(一)功能定位

1.科技示范。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联结乡镇(街道)企业及农户,开展技术创新示范活动,推动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及新模式集成应用示范,做好农业科技的传播者,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融合。

2.人才培养。促进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开展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农业致富带头人等的培训,普及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3.创业创富。引导在站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协办农村科技型企业,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乡镇(街道)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4.综合服务。织密织牢乡镇(街道)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汇聚创新资源,收集乡镇(街道)科技需求,开展常态化的科技创新服务,打通科技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二)建设标准

1.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进站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不少于5名,其中省级不少于1名、市县两级各不少于2名,并明确1名科技特派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负责人。

2.具备明确的建设主体。建设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在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鼓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作为共建单位参与工作站建设。

3.依托现有场所开展工作。建设主体利用现有办公场所或生产场地,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所属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提供必要条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织架构明确,运行管理、培训交流、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健全。

三、建设目标

2022年底前,在全省涉农80个县(市、区)选取有产业基础、有科技需求、有建设意愿的100个左右乡镇(街道)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试点。2023年起,逐步在其他乡镇(街道)推开,力争到2025年末,在全省1000个乡镇(街道),建设1000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吸纳10000名科技人才下沉服务,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党建引领“千镇千站”行动。各地可以依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成立科创临时党支部,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建设主体相关负责人和党员科技特派员等担任支部委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创响科技特派员品牌,激发科技特派员自身使命感、荣誉感。

(二)开展科技特派员“星火燎原”行动。统筹组织所属科技特派员对所在乡镇(街道)产业开展科技服务,促进技术、人才、企业及区域的有机融合,促进特色产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1.实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学研联合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地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瓶颈问题凝练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创新,推广转化先进科技成果,提升产业科技含量,推动科技特派员与当地企业联合实施1000个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

2.培养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实用型人才。围绕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经营管理、区域治理、农村民生等方面开展系列化、常态化的培训,发挥科技特派员传帮带作用,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承担科学技术普及责任,培养10000名以上的本土化科技人才队伍。

3.孵化科技要素突出的创新主体。推进科技特派员运用自身掌握的科技资源领办、创办或协办1000个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资金入股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培育壮大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链接,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与创新活力。

4.协同升级基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与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共建共促作用,通过集成科技资源,协同完成区域性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帮助全省1000家以上的星创天地等县域一线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专业化升级。

5.打造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的创新型乡镇。发挥乡镇(街道)建设主体作用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促进作用,协同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发展新机制,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镇域创新创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与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打造100个以上的富有特色的创新型乡镇(街道)示范典型。

(三)开展科技成果“进园入县”行动。征集1000项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重点针对省级以上创新型县(市、区)、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按照“点对点”“科对业”“小分队”形式组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项目路演、成果展示、对接磋商等服务活动,引导科技人员携科技成果“进县入村”“进园入企”。

(四)完善乡镇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通过在站科技特派员引入科技服务,重点帮助收集掌握所在乡镇(街道)的科技创新需求、对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日常科技培训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协调引进创新创业资源等,努力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打造成乡镇(街道)科技创新管理支撑的直接载体和现行管理体系下乡镇(街道)创新发展的有效补充。

(五)建设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网络体系。整合现有的智慧农村网、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等现有平台,建立全省统一、覆盖省市县乡多级的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网络体系,将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动态服务、绩效评价等功能充分集成,实现企业与人才的精准配对、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的实时展现、基层科技需求的常态化征集,既为科技特派员服务提供一体化管理和交流平台,也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等提供重要信息来源和决策咨询。

五、建设管理

(一)建设步骤。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一乡镇、一团队、一支部”开展建设2022年底前,每个市州选择1-2个县(市、区)进行全面建设试点(优先在创新型县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试点),其他县(市、区)选取1-2个乡镇(街道)进行区域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果。2023年起,逐步在其他乡镇(街道)推开,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职责分工。省科技厅发布总体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任务要求等;市(州)科技局统筹本地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工作,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备案管理工作;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建设计划,会同相关乡镇(街道)明确建设主体、提供建设场地,完成实体挂牌和临时党支部组建等

(三)激励保障。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科技特派员在本地开展成果示范推广、科技创新创业、技术交流培训等给予积极的支持和保障。建设主体要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情况纳入县域创新考评和创新型县(市、区)创建的重要内容。

附件: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计划表

附件: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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