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律顾问的公示

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我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拟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我部外聘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部法规司反映。逾期无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慕鸿  010-84233783  842337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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