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陕科产发﹝2017﹞220号)、《关于在〈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增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118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地市审查推荐,省技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现对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电 话:029-87292778
电子邮箱:miaohx@sstrc.com
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