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旅游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的通知》(并办发〔2015〕13号)和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2022年度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22〕36号)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请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荐本辖区企业参加认定工作。
太原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2022年度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发文).wps
太原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 “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