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9年科技创新“双十工程”执行期满未验收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1周。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异议受理处室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公 示 期:2022年11月18日—11月24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51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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