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2022年“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形式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市科技局官网、中科院长春分院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和中科院长春分院负责异议受理。
公示期: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长春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电话:0431-88777262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577室
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 电话:0431-85393006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520号
长春市科技局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2022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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