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举办首届中国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首届中国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经形式审查、初赛、复赛和决赛等程序,初创组和成长组各有16家企业获奖,现将企业获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负责受理。
公 示 期:2022年11月11日—11月17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受理地址:市政务中心591-2室(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63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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