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大会召开

11月12日上午,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

11月12日上午,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全面总结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表扬先进、激励斗志,坚定不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济宁、法治济宁。

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红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永生主持,市委副书记张红旗,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宣读了表扬决定,部分先进代表进行了发言。

林红玉在讲话时指出,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这对我们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战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乘胜追击、再接再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坚定不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让一切黑恶势力在济宁无处遁形,以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林红玉强调,要坚持源头治理,在全面铲除黑恶滋生土壤上持续用力。要把乡村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等六大行业领域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六大行业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努力实现常治长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严防黑恶势力侵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内容,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

林红玉要求,要坚持关口前移,在严打深挖上持续用力。鼓励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真正把隐藏在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揪出来、打击掉。加强线索分析研判、转交分流、跟踪督办,不断加强打击精准性、实效性。坚决打早打小,注重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推进深挖彻查,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提级管辖、异地侦办等制度,推动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同步推进。深入“打财断血”,加大涉黑涉恶财产依法处置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的经济基础。

林红玉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持续用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新需求、新建议,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政法职能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38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摸清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精准、实效上再下功夫,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林红玉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常态化保障上持续用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持续推动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扫黑”,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凝聚强大工作合力。要巩固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弘扬社会正气,不断凝聚正能量,为济宁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于永生在主持讲话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济宁、法治济宁,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底线。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济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郑然然_J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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