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提升建设质量水平,根据《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期将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处于运行期的350家省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省重点实验室在成果贡献、科研项目、人才队伍、管理运行、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建设成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主要考核评估指标见附件2、3。

三、考评结果及运用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等级。考评优秀、良好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并予一定数额的运行经费资助;考评合格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考评基本合格的实验室,限期1年整改;考评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撤销。

四、材料要求

(一) 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按照要求提供考评材料。

(二) 所述建设成果应符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并依托实验室科研条件、以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为主产生,且署实验室名称。

(三) 同步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依托单位要提交真实性承诺函。

五、时间安排

(一) 网上填报及依托单位提交时间:2022年9月26日9:00至2022年10月12日17:00。

(二)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00。

六、业务咨询

(一)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二) 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评估业务咨询):赵晓萌,020-83163463

(三)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附 件:1.参与2022年考核评估的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2.2022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要点(学科类)

3.2022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要点(企业类)

省科技厅

2022年9月22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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