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运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运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明确电解铝生产企业用电根据上年电耗水平执行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

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要求,我厅委托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全省7户电解铝生产企业2021年度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水平进行了现场核定甄别,作为下一步确定各企业应执行电价标准的依据。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省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分档公示,接受企业及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附件: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电耗核定结果

(联系人:刘婷,联系电话:0971—6143509,邮箱:qh6143509@126.com)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8日

青海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公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