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旅行社企业: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青文旅发〔2022〕195号)文件要求,我厅计划开展2021年度旅行社综合业绩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18:00。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到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市场管理处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因疫情无法提交纸质材料的,请将申请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青海省内,且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省内旅行社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申请》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和数据。
(二)请申报单位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原件。
(三)请申报单位按照《旅行社综合业绩排名评分细则》整理好2021年旅行社组织接待在青、来青旅游团队资料和纳税证明,做好核查准备。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处 齐 平
联系电话:0971—6138250 18297100055
2.旅行社综合业绩排名评分细则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