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做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引育壮大新动能,重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研究制定支持科技型企业相关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支撑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对2022年度外埠搬迁落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外埠搬迁新落户我市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外埠是指沈阳市辖区以外;新落户是指2022年度在沈阳完成落户。有效期内是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然有效(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二、征集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搬迁落户登记表》(附件);
2.搬迁前、后企业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企业将所需相关材料分别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skj412@163.com。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22724120
和平区 联系电话:31912822
沈河区 联系电话:24841420
铁西区 联系电话:83891960
皇姑区 联系电话:86847090
大东区 联系电话:88728126
浑南区 联系电话:83666354
于洪区 联系电话:25320617
沈北新区 联系电话:81379829
苏家屯区 联系电话:89814368
辽中区 联系电话:87882458
新民市 联系电话:87852096
法库县 联系电话:87119528
康平县 联系电话:87345569
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咨询电话:18900923879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