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148号)、《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151号)要求,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审方案如下:
一、专家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14日-21日
(二)地点:市商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室(蜀锦路68号C座7楼703室)
(三)专家抽取方式:按要求在评审的前一天,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选取5名专家(行业专家3名、财务专家2名),组成1个项目评审组,并确定一名专家为组长。因评审工作量大且时间较长,评审中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抽取专家开展评审。
二、评审项目
符合《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区(市)县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并转报至市商务局的项目。
三、评审依据
(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三)《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实施细则》;
(四)《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实施细则》。
四、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审;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审纪律。
五、项目评审程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根据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查验,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六、组织单位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处室是行政审批处、审计监督处监督评审工作。
本方案公示期3天。
联系人:彭涛 联系电话:61883717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