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3〕177号)要求,经有关程序,现将2016、2019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复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期间若对公示的单位持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相关材料发送至cjzxwk@kw.beijing.gov.cn邮箱。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关于公示2016、2019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复核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