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的要求,现启动我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我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023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工作。详细申报指南请参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指南方向1.4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8:00至12月30日16:00。
指南方向1.4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00至2023年4月18日16:00。
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按照科技部的统一要求,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我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推荐,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6日16:00;指南方向1.4的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受理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联 系 人:冉娜·迪力夏提 欧龙
联系电话:3680709 3822201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16日
新疆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