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修订的《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悉,《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是全国第一部信息基础设施地方立法,对推动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国发2号文件赋予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地位,要求贵州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为加快推进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由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成立起草小组,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条例》护航发展
《条例》提出,在规划方面,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体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要求,并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应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以保障实施。
在建筑物建设方面,明确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预留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等信息基础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等资源。地下通信管道、通信机房、屋面信息基础设施等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设计建设标准和规范,随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在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明确新建、改扩建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设施,应当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在公共资源开放方面,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公共设施向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站免费开放,并为基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提供便利。
在共建共享方面,明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新建、改扩建铁塔、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应当共建,已建铁塔、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应当共享。
在迁改及赔补方面,明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确保信息服务畅通。对因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城乡建设等造成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者损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有“速”更有“质”
当前,数据和算力正成为新时代发展,尤其是“数字中国”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随之而来的,则是新型数字设施建设的备受关注。
翘首回眸,2019年以来,全省大数据系统全面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一云一网一平台”等互联网新型数字设施建设,我省新型数字设施建设迈入提速期。今年初,新国发2号文件出台,再次迎来了新的发展黄金期,全省大数据系统全力抢抓数字经济战略新机,着力提升互联网新型数字设施建设水平,助力推动贵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久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则明确提出了“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而厚植大数据沃土的贵州,作为中国首个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已然走在了全国前列。跻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八大枢纽节点之一,承担着建设面向全国算力保障基地的重任,全省累计建成5G基站7.8万个,实现市级以上重点场所、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5G网络全覆盖,贵阳和遵义已达到工信部“千兆城市”评价标准。“十三五”期间全省信息基础设施综合水平进入全国第二方阵(第15名),成为全国重要的互联网枢纽、信息枢纽、数据枢纽……
据省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五年将建成5G基站超16万个。实现5G面向产业和面向城市的全面、深度覆盖和大规模商用。并适度超前开展6G网络部署规划,力争国家首批6G试点。推进互联网应用IPv6、量子通信等下一代网络技术升级。不断扩大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链路带宽能力。加快建设算力产业集群,全力推进算力产业集聚成势,构建以新型数据中心为核心的智能算力生态体系,完成全省数据中心的汇聚、整合、升级,推进从“东数西存”转变成为“东数西算”。同时加快打造算力网络,建设跨区域和区域内的高速直连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