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2JP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局《关于2022JP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2〕10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08B杏滨片区光明路与环湾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2JP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2〕10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08B杏滨片区光明路与环湾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2JP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转让要求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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