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6 号)精神,经我省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条件自下而上…

根据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6 号)精神,经我省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报经新时代政法楷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延安市委政法委为“新时代政法楷模”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安康市平利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曹修斌同志为“新时代政法楷模”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63906261

传 真:029-63906290

邮 箱:771462652@qq.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

邮 编:71005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29-63915104

传 真:029-63915104

邮 箱:735885115@qq.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6-045

邮 编:710006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陕西省党委政法委系统“新时代政法楷模”

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陕西关于“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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