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和《辽宁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辽科发〔2018〕33号)有关精神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各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环节,现对辽宁省2022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人:武耀博
监督电话:024-23983115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3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联系人:徐信龙
监督电话:024-2398345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联系人:郑磊
监督电话:024-2398343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0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处联系人:高照
联系电话:024-23983106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407室
邮政编码:110004
附件:辽宁省2022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辽宁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