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1日,受持续高湿静稳天气控制,污染物持续累积且难以扩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累积出现7小时重度污染。预计1日夜间至2日全市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1日,受持续高湿静稳天气控制,污染物持续累积且难以扩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累积出现7小时重度污染。预计1日夜间至2日全市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3日至4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按照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深度分析工作专班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提示(2023年第2期(总第54期))"视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1日20时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Ш级)响应。为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确保如期完成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现就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警预测。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要加强配合,加大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会商频次,提高预报准确性,做好48小时、72小时预报和一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报。

二、强化工业减排。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全市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停产、减产、限产情况进行督查,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三、加强机动车管控。市交警分局要加大机动车管控,加强执法力量,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市交通局要适时增加公交频次,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公共交通运输力。

四、强化扬尘防控。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扬尘管控力度,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对矿山管理力度,停止爆破、破碎、装卸、运输等产生扬尘的作业工序。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加大建成区内垃圾、废弃物的清运和监管,源头遏制垃圾、废弃物焚烧现象。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发生。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各通信公司、网络等各类媒体提倡公众采取低碳生活方式,倡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六、禁放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禁售禁限放区域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清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公安局要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售禁限放规定、不听劝阻的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其他各部门要根据《银川市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银生态环保办发〔2022〕59号)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开展攻坚,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取得实效。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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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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