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以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相关规定,结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形现成《昆明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公开如下。
一、预算调整背景
今年以来,新冠疫情、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对全国财政收入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昆明市受房地产依赖程度高、滇池流域治理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规模更为明显。经反复多次研判和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等3本预算年度收支预测情况均较年初预算有较大变动,已触发预算调整条件。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整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规定,结合实际进行预算调整。
二、预算调整安排建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全市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113.5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491.2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622.3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113.5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844.2亿元;债务还本保持104.9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64.4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905.4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250.7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654.7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905.4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324.5亿元;债务还本调整为56.5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524.4亿元。收支平衡。
3.市本级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819.5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162.0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657.5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819.5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232.3亿元;债务还本保持40.5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546.7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全市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665.5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139.9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525.6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665.5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43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保持196.7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37.7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592.3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97.4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494.9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592.3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25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保持158.9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82.8亿元。收支平衡。
3.市本级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539.3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80.0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459.3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539.3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205.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保持127.2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207.0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全市
鉴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额未突破年初预算收支规模,不进行预算调整。
2.市级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5.2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4.2亿元;上年结转等收入保持1.0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5.2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2.9亿元;调出资金等调整为2.3亿元。收支平衡。
3.市本级
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4.9亿元,其中:本年收入调整为4.0亿元;上年结转等收入保持0.9亿元。
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4.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整为2.8亿元;调出资金等调整为2.1亿元。收支平衡。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