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根据《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规定》(沈市监发〔2022〕39号),市局制定了《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照法规、规章、规范等要求,按照规定的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覆盖率,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四级监管目录(15家)
2.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监管目录(4403家)
3.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级监管目录(5772家)
4.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级监管目录(1356家)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四级监管目录.xls
附件2.2023年沈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监管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