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成效,更好的发挥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作用,根据《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新科农字〔2015〕39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考核范围
2021-2022年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至35个巩固提升县开展科技服务的1100名科技人员。
- 考核内容
依据选派人员和服务县市所签订的《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协议书》,对选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一)科技人员个人总结材料。“三区”科技人员填写《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考核表》(附件1),交受援单位签字盖章后,一式4份报受援地科技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定工作。
(二)受援情况总结汇总。各受援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人员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评定“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5%,形成“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工作总结(附件2)附《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至所在地(州、市)科技局。地(州、市)科技局形成本地区受援情况总结附本地区《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至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三)派出单位总结材料。各派出单位对2021、2022年度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总结(附件4)附《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服务效果统计表》(附件5)、《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6),报至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四)典型案例推荐。各相关单位推荐1-2个典型案例或典型人物,要求服务基层事迹突出,成效明显,有代表性,每个案例500字左右,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另附后。
(五)其他要求。请各地(州、市)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新科农字〔2015〕3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质量,加强对“三区”科技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及考核。“三区”科技人员、派出单位及受援地科技管理部门务必做好《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协议书》、《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考核表》等重要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及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nckjfwzx2020@163.com,纸质版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阿依努斯卡
联系电话:0991-3822204
农村中心
联 系 人:吴楠贞 帕鲁克
联系电话:0991-3836587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830011
2.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总结提纲
3.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
4.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5.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服务效果统计表
6.自治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