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19号),现对二级技术合同登记点能力建设等项目的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东座5、6楼,传真:2229853,邮政编码:519000,具体联系科室及电话见附件。
复核申请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3日